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4-10浏览次数:182

全体教师:

为加强教学内涵建设,调动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根据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金职院办〔201152号 )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重点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应体现学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办学特色,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围绕推进重点校建设这一中心主题,反映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运行管理和课堂教学的改革需要。研究成果既要反映前瞻性理论和前导性实践的应用趋势,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借鉴价值和可操作性。研究项目须与本人教学或管理工作充分结合,且必须付诸于实践。

二、立项类别和资助说明

2018年度校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按五个专题类设立123项课题,其中课堂教改项目(20项)、青年教师项目(50项)、创新创业教育专项(20项)、课程思政改革项目(20项)、“双优班”学员专项研究项目(13),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立项后由教务处专业课程建设费进行资助,其中课堂教改项目、青年教师项目、课程思政改革项目、创新创业教育专项0.3万元/项,“双优班”学员专项0.5万元/项。项目分年度下拨经费,2018年先下拨50%的经费,另外50%的经费按时结题再予以拨付。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1.鼓励一线教学的专兼任教师、教辅人员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研究,向青年教师倾斜,不鼓励副高及以上职称申报,其中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需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11日以后出生),讲师及以下职称人员。

2.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年度2个项目的申请。

3.承担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教学改革项目。

4.承担2014年以来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教改项目。

5.已列入科研、教改项目的课题不能参与本次申报。与历年校教改项目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能参与本次申报。“双优班”学员(每学院1人)不再申报专项以外的项目。

6.校级教改项目重在实践探索,应具备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借鉴推广价值。仅有理论研究而无实践探索的项目将不予支持。

(二)申报程序

1.要求各学院对本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会评方式的初审,务必避免研究内容与学院专业的教学改革相脱节,分类排序后将初审推荐项目汇总表提交教务处。各学院推荐申报限额如下(“双优班”学员专项研究项目不在限额内):

学院

信息

机电

建工

经管

师范

农学

医学

旅游

艺术

制药

商务

金义

基础

创业

合计

数量

14

14

10

10

14

14

14

8

10

10

8

8

14

10

160

2.通过学院初审的项目负责人可登录教务网/教改课题,登陆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申报操作,网络申报截止时间61日。

3.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联系人:李远远(82265918/9210027,13989416189/686189

材料收集:廖英(82265041/9215041,18395948826/698826

  

  

教务处

201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