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开展金华市2018年度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1.凡本学会所属的各学会(分会)会员,不论个人或集体的优秀论文,均可参加评选;经各分会或县学会推荐,非本会会员的个人或集体的优秀论文(不含论著),也可以参加评选。
2.参评论文:须是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间发表或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严禁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行为,如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取消3年参评资格。
3.凡在金华市(含本级)以上评比已获过奖的论文不再参评。
二、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1.金华市教育学会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委员会,负责本次论文的评比活动。
2.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市直分会可设立评委或评选小组,负责本次论文的推选工作。
三、篇额分配
我校推荐数为3篇。
四、评比方法和程序
1.论文采取个人自报、单位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市直分会评议推荐的方式,报送金华市教育学会参评。
2.凡选送到金华市教育学会的论文,要求一式3份,已发表的论文可提供复印件,其中1份署名,2份匿名。
3.各二级学院须在2018年10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论文报送科技处1104,逾期不予受理。
4.论文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与参评论文同时上交。
五、奖励办法及其他
获奖论文由金华市教育学会发文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以资鼓励。
附件:1.2018年度金华市教育教学优秀论文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