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办

作者:发布时间:2020-10-01浏览次数:942

1.制定本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班主任、辅导员的队伍建设,做好考核工作,构建学生工作新体系,制定岗位职责。

3.做好学生工作档案材料和学生个人档案的管理。

4.建立特困生和勤工俭学学生档案,做好助学帮困及学生医疗保险、平安保险等管理工作。

5.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工作,配合教务部门开展创建优良学风的工作。

6.负责新生军训和始业教育的相关工作。

7.具体落实辅导员进住学生公寓工作。

8.抓好学生党建工作,规范学生入党程序,积极慎重发展党员。

9.负责招生工作,编制招生计划、工作方案、宣传材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

10.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收集、整理好毕业生基本情况表,寄发毕业生报到证、档案、户口等。

  联系方式:0579-8226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