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和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指南》《关于做好岗位实习期间学生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加强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过程管理,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实习时间
各专业学院应根据教育部印发的《职业学校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科学制定2026届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方案,连同实习单位信息一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会后请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开工作方案及实习单位信息。
岗位实习可以集中开展,也可以分段开展,累计时间不少于6个月,原则上于次年的5月中旬结束岗位实习工作。
(二)实习形式
岗位实习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采用统排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统排实习由各专业学院联系实习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自主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经家长确认、学院审批同意后开展岗位实习。
(三)实习管理
岗位实习全过程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实习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各专业学院应安排专人做好本学院平台维护工作,并通知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班主任及实习学生登录平台开展岗位实习过程管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实习管理的具体工作要求包括: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实习动员、审核实习单位资质、签订三方协议、合理选派指导教师、定期开展实习检查、科学完成考核评价、及时报送统计信息及总结材料等,请各学院按照学校实习工作相关制度执行。
根据期初教学检查和实习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强调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中请各专业学院加强各专业、教学办和学工办之间的部门联动,攥指成拳、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岗位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二)“审核实习单位资质”中请各专业学院认真审核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资质,其提供的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是否对口或相近,并做好审批管理台账。
(三)“签订三方协议”中请各专业学院提醒学生注意落款时间;实习期间学生更换单位的,须经学院审批同意,并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更换审批材料作为三方协议附件。
(四)“合理选派指导教师”中请专业学院加强统筹协调,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岗位实习学生人数应符合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五)“定期开展实习检查”中请各专业学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实习检查的全覆盖。教务处将在2026年预算中编制相关预算,与学院一同做好实习检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专业学院及时将接收岗位实习学生人数较多且资质符合要求的单位,发展成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二)开展岗位实习工作的同时,请各专业学院参照学校《职业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设计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做好2026届学生毕业设计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