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4-22浏览次数:10

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金华教育学院、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历证书管理实施办法》,本着方便学生的原则,结合2025届毕业生的实际,就毕业生课程重修、课程替代与学分互认、毕业资格审核、证书发放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课程重修

2025届毕业生各专业人才培养实行学分制,学生不及格课程经学期补考后仍不及格的须申请重修。

二、课程替代与学分互认

1.课程替代与学分互认根据《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金职大办〔202420号)“第七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第八章创新创业成果学分积累与转换、第九章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管理”等相关规定实施。

2.课程替代与学分互认由学生本人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大学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申请表》,经开课部门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由教学办录入成绩,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各学院存档备查。

三、毕业资格审核

(一)毕业资格审核内容

毕业资格审核是指学校对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是否修完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是否达到毕业规定要求而进行的全面审核,审核结论作为学校发放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的依据。

1.学籍审核

具备有效学籍的毕业生。即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并在学校学籍数据库已登记注册的毕业生。

2.德育审核

综合素质测评中德育素质等级分经百分制折算后达到合格。

3.成绩审核

学生修读完并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

4.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审核

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若培养方案中罗列的所有资格证书均已被取消的,学生所在学院可比照原资格证书考核内容和要求自行组织测试,测试合格的视同通过。

5.其他相关情况审核

无欠费记录(已办理相关手续者除外);无损坏公物赔偿未清记录;无图书借阅未还记录等。

(二)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程序

1.520日前,各学院组织2025届毕业生完成学信网学历照片及个人信息核对、确认;

2.525日前:教务处下发预期毕业的学生名单及学籍信息,计财处下发欠费毕业班学生名单,图书信息中心下发借阅图书而未归还的毕业班学生名单,后勤中心下发需赔偿公物的毕业班学生名单。

3.各学院组织人员对预期毕业学生的学籍状态、德育表现、课程成绩、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费用缴纳、图书归还等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清理,所有项目达到要求的学生认定为通过毕业资格预审核。

4.69日前,学院完成岗位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系统录入,完成毕业资格初审结果公示3天,审核汇总表经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5.610-13日,教务处对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复审,确认毕业与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审定。

6.教育学院、科贸学院另需提交该年级学生成绩表和学籍卡;对应专业该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该年级6个学期的教学安排表(课表)等档案材料。

四、毕业证书发放安排

1.616日(毕业典礼后)发放第一批毕业证书,625日组织发放其他批次毕业证书,证书落款时间为2025630日。625日起原则上不再接受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申报。

流程:学院填写毕业证书发放申请表→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教务处审核→校领导审批→各学院领取证书→学生核对确认个人信息→教学办进离校系统审核→学生签名领取毕业证书

2.71-22025届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以根据需要办理结业证书。

3.(教学办告知结业学生结业学生离校后,不及格的课程必须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3年制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2年制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申请重修(学校可按旁听生标准收取一定费用),考核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可申请结业换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实际发放时间。

流程:结业学生达到毕业资格条件后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审查(提供证明材料)→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教务处审核→校领导审批→各学院领取证书→学生核对确认个人信息→学生签名领取毕业证书。

五、相关要求

1.公共基础学院520日前整理出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未达标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到学生所在学院;520日前,审核通识课程重修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527日前,各学院将课程重修、课程替代与学分互认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毕业资格审核前,学生所有成绩必须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岗位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二级学院安排录入。

4.毕业季相关工作请关注学校有关通知。

5.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适当调整工作进度,按时高质量完成毕业环节各项工作。


联系人:学籍管理  陈老师(82265533

        成绩管理  叶老师(82265040

        通识课管理  公共基础学院张老师(82232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