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11-03浏览次数:11

发布人:叶向军  发布时间:2026-10-29   动态浏览次数:112

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开学以来全校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提升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9-11周,为期3周,即11月2日-11月20日。

二、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查规范、找问题、抓整改、促教风、带学风为目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促进精细的教学规范、先进的教改理念、优质的教学质量。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通过集中抽查、听课评课、组织师生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教学运行秩序、教学进度和规范等,总结、分析前半学期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并及时加以整改。

三、学院自查内容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教学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重点和特色。

1.教学运行秩序检查。包括教师备课、课堂组织、调(停)课手续、课后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听课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模式实施情况,教师按规定时间上下课,学生出勤、学习效果及课堂纪律情况等。

2.教学规范与进度检查。专业培养方案学期教学任务开设情况;实训(验)课程开课情况;课程标准(大纲)、实验实习指导书、授课计划、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等教学文件是否齐全;教学项目设计与课程标准是否对应,教师的教学安排和要求与课程标准是否对应,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是否吻合;任课教师参与指导实训(验)教学,实验实训场所各类用表登记,教务系统内实验实训管理模块运行情况及实践教学资料归档等情况。

3.“三课”督导运行情况检查,主要包括:

(1)教学区域教学状态巡查工作安排中学工、教学双线联动机制是否完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安排专人动态值班,巡查记录是否完整,是否精准掌握区域教学常态以及听课评课机制落实情况等,主要检查相关制度文件和巡查记录。

(2)学院领导干部、教学办和实训中心科职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主任、课程组长及专任教师听课评课的落实情况和学院专职督导的作用发挥情况,主要检查听评课记录。

(3)学院针对各类人员听评课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的研课、评课和交流反馈的情况,主要检查相关记录。

4.实验实训场所安全与教学环境检查。实验实训室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水、电线路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正常有效,危险化学品等各类风险源能够有效管控。师生着装规范,无食品及其他无关物品带入实验实训场所的情况。

5.组织师生座谈会。分学院组织,邀请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督导评估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主要就教学安排(专业课程设置、选课、排课、考核、资格证考试等)、教学条件建设(教室、实验实训场所建设和管理)、课堂教学组织、作业及批改、学习效果、学业成绩管理以及学生感兴趣的其他教学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参加座谈会的学生应覆盖所有专业、年级并具有一定代表性,总人数控制在30人以下。座谈会上,对制度有明确规定的问题可当场答复,不宜当场答复的复杂问题座谈会后了解清楚再回复,涉及非教学问题可转至相关部门解释和回复。

6.对照《关于强化教学运行提质培优“十项指标”的通知》(2025修订版)要求,自查和盘点本学院“十项指标”情况,按规范要求做好教学管理各环节的工作。

四、重点抽查内容

1.教学运行状态全校随机抽查。

2.学院领导干部、教学办和实训中心科职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主任、课程组长及专任教师等人员的听课评课落实情况。

3.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督导评估中心人员对各学院进行随机推门听课,检查课堂管理、教学规范、随堂携带教学材料等情况。

4.实验实训场所运行记录及安全检查。

五、检查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检查方案、布置期中教学检查、着手学院自查。

2.组织各类人员深入课堂听评课,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和教学质量;采取多种措施,引导教师相互间观摩学习、交流探讨,共同促进提高;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研课活动,研讨解决专业或课程资源建设、课堂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手段或实习实训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痛点等问题。

3.在自查的基础上撰写自查报告,对检查内容进行总结、分析。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和自查报告电子版于11月23日前报教务处。

教学检查是一项常态化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希望各学院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处理好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薄弱环节,提升教风学风,务求取得实效。

联系人:叶向军(82265040、675155)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督导评估中心

2026年10月28日